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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考民法考点:宣告死亡的效力
时间: 2014年07月04日 来源:互联网 作者: 佚名 浏览:

   考点7:宣告死亡的效力 
  例21(2003年统考试题) 
  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后于自然死亡前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  )。 
  A.以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为准 
  B.以宣告死亡后实际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为准 
  C.只有在撤销死亡宣告后,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 
  D.是否有效由法院裁定 
  【答案】B 
  【解析】本题是基本法条理解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宣告死亡的效力。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该自然人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的效力相同,但它毕竟不是自然死亡,事实上自然人可能并没有死亡,因此,如果自然人事实上为生存,则存在着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的问题。对此《民通意见》第36条作了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可见选项B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他选项都是错误的。 
  例22(2006年统考试题)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A.有效 
  B.无效 
  C.部分有效 
  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有效 
  【答案】A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知识理解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对此知识点的阐述同上题,不再赘述。本题涉及的是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时间不一致,而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后于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问题,对此,《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其他选项错误。 
  【评注】应熟记有关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于自然死亡前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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