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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考民法考点: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
时间: 2014年07月08日 来源:互联网 作者: 佚名 浏览:

   考点8: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 
  例40(2007年统考试题) 
  某钟表店推出一新款手表,标签上标明:天然钻石手表。甲购得后,送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为人造钻石手表。依据我国《合同法》,甲可以(  )。 
  A.以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撤销合同 
  B.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 
  C.以重大误解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D.以欺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答案】B 
  【解析】本题为基本概念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情形。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其他法定原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情形有:(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本题中,选项C和选项D显然是不正确的表述,因为重大误解和欺诈都不是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被排除掉;重大误解和欺诈在构成方面的主要区别在于重大误解并非由于欺诈而生,如果一方有欺诈的故意,则不能构成重大误解。本题中,钟表店以人造钻石手表冒充天然钻石手表出售,已经构成欺诈,所以选项A也不正确,只有选项B是正确的。 
  例41(2010年统考试题) 
  甲将组装彩电谎称原装出售,并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甲乙之问的合同属于(  )。 
  A.可撤销合同 
  B.无效合同 
  C.无权处分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答案】A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概念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情形。通过对题目的分析,我们就可以直接把选项c和选项D排除掉,因为用组装彩电谎称原装彩电的行为是民事欺诈行为,这与无权处分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内容并无关系,所以可以排除。接下来,就要确定甲用组装彩电谎称原装彩电的欺诈行为是导致合同无效还是可撤销,作出判断关键是要看行为人采用欺诈的手段最后损害了谁的利益。如果说是损害了国家利益的,那么就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受到损害的不属于国家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可撤销行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之一便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所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因此,本题中的行为是可撤销合同,进而排除了无效合同。故本题应选A。 
  【评注】应注意重大误解与欺诈的区别。同时,应能够准确理解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无权处分合同及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这样再做这类题目就不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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